2009年7月,北京市政府出臺了《北京市市級國家行政機關績效管理暫行辦法》,規定了在市級國家行政機關推行績效管理工作,明確了“三效一創,八大指標”績效管理體系和專項考評部門,北京政府績效管理與督辦系統以“三定職責”為主線,以“三效一創、八大指標”的12個專項考評為載體,以職責分解、任務確定、過程管理、年終考評為節點,在功能上強化職責與任務的銜接、智能與集成的兼融、過程與結果的統一,在操作上強調客體與主體的互動、個性與共性的共存、管理與服務的融合。